上海交通大学文件

沪交内(规)[2011] 1 号  

关于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为了适应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使学校统计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发挥统计分析在学校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等相关统计上位法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上海交通大学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请单位遵照执行。  

  本办法经2011年第9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1998年10月12日颁布的《上海交通大学统计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  
二O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