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 -31日,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吉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宁吉喆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规范统计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统计生态,防范惩治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高建华主持会议并作具体工作部署。
宁吉喆充分肯定了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近年来,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法治工作者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改革发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决策部署,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严查统计违法案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涉外调查管理,各项统计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果,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宁吉喆说,当前,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统计改革创新的新实践也越来越需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形势下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应有之义,是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的切实保障。他强调,统计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秉持法治思维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运用法治手段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在法治框架内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宁吉喆指出,做好统计法治工作,必须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引领,建立完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推动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和完善统计法规制度,着力推进《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和《民间统计调查条例》的制定,积极修订统计部门规章,不断强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统计法治实施,依法加强国家统计局对全国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严守统计法各项规定,依法制定实施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制度,依法指导管理统计业务,依法做好涉外调查管理工作。强化统计普法宣传,以领导干部为关键强化统计普法教育,以统计人员为重点强化统计普法培训,以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为主体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加快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加强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强化统计失信行为公示,加大对统计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宁吉喆要求,做好统计法治工作,必须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要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制度,畅通检举统计违法现象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渠道,对涉嫌违法的各类线索要认真登记,及时核实查办。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重大国家统计调查、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和涉外调查的统计执法检查。完善统计执法流程和规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保证统计执法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依法依规查实统计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典型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要通报惩戒警示。严肃对统计违法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于查实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
宁吉喆说,做好统计法治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要加强国家统计局对全国统计执法检查的统一领导和分类指导,强化对国家统计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指令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各地统计执法工作的指导。推动统计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优化统计执法人员队伍,用好国家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强化统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切实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第一责任人责任,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认真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协调沟通,主动反映交流,发挥各方积极性,凝聚各方合力,努力把统计法治工作做深做实做好。
高建华全面总结了近年来统计法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法治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意见》科学内涵和改革任务,按照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全力落实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和完善统计法治建设,为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各省(区、市)统计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局长、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总队长,以及各省(区、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法规处处长,部分省市统计局执法队队长参加了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政法司、综合司、贸经司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