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学校重要学术事项开展咨询、审议、评定和决策


   上海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1+7”(1个校学术委员会和7个专门委员会)完成组建,进入常态化运行。本年度组织召开了春夏学期 和秋季学期两次例会,会上共讨论学科建设、制度建设等三类12项议题。

   3月20日召开的春夏学期年度例会讨论和决策的内容包括:选 举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 讨论“双一流”学科建设构想,以及学位点增列相关工作通报。在林 忠钦主任的主持下,委员会对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进行了讨 论,委员们针对如何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宝贵的 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来自理、工、农、医和人文社科的委员们在增设 学位点问题上,各抒己见,为我校学科发展出谋划策。针对国家在天 文学领域的人才需求和我校在师资队伍等方面的优势,本次会议通过 投票表决,同意在物理与天文学院增设天文学本科专业,使我校成为 国内拥有该专业的为数不多高校之一。

   9月25日召开的秋季学期学术委员会例会通报和讨论了学科建设、新工科建设等七项校内重要学术事项。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了我 校新增博士点、硕士点和“自主审核单位”申报工作,以及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准备工作。经过专家组评审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推荐化学工程与技术等10个学科申报增列学位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对“双一流建设”和我校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计划将于2018年完成全校所有学科的合格评估工作。教学委员会汇 报了新工科建设推进和教材委员会组建情况。教材委员会设于教学委员会之下,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教材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划与管理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以及审议各项与教材相关的规章制度 等。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汇报了《肿瘤生物学》论文处理结果。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汇报了在我校长聘教职建设背景下,研究系列 岗位体系建设设想。科学技术委员会汇报了提升我校学术水平的思路 和举措,包括:简政放权,强化院为实体,分类学术评价;推进有组 织科研模式;鼓励开展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和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 究;规范论文署名、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委员对上述议题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


二、组织修订《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


   《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沪交规〔2016〕2号)自2016年正式颁布以来,为我校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提供了依据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现没有将此前已经实施的《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各类规章,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和处罚统一起来。

   为此,组织学风与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和学指委等单位,对《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将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归属于学风与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而处罚则归属于相关专门委员会或部门。修订的章程于2017年秋季学期例会上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沪交规[2017]7号)。此前发布的《学风与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沪交规〔2016〕2号)自动废止。


三、与兄弟院校交流经验


    通过实地考察与交流、参与相关会议等形式,与兄弟高校交流学 术委员会建设与运行经验,相互促进、共同提高。2017年11月24 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陈建平参加了华中科技大学主办的“高校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研究”研讨会。会上教育部综合改革司、教育发展 研究中心领导对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提出了要求和期望。陈建平代表上海交通大学做“上海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概况与运行机制”主题报告,受到了相关领导和兄弟院校同行们的关注。


四、选举产生新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因职务变更,张杰院士不再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在3月20日召开的例会上,按照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投票 选举林忠钦院士为新任学术委员会主任。部分职务委员因职务变动,有自然更替情况。已面向全校正式发文《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学术委员 会委员更替的通知》(沪交规[201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