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实行校院两级学术管理制度,坚持共同治理、教授治学、分级授权。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项最高议事机构,统筹行使对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下设学位评定、教学、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学风与学术道德、实验室建设、科技伦理八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专项学术事务的议事与决策;院(系)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院(系)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上海交通大学院(系)学术委员会规程:https://plan.sjtu.edu.cn/info/1025/14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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